甘肃省学位委员会 甘肃省教育厅
关于同意建立白银新材料研究院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的通知
兰州理工大学:
根据甘肃省学位委员会、甘肃省教育厅《关于印发甘肃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(试行)的通知》(甘学位„2016‟7 号)等文件精神,经学校申报、专家实地考察、会议评审,同意你校依托白银新材料研究院建立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,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学校要与相关合作单位继续完善并全面落实合作协议,
切实加强管理,确保示范基地建设和人才培养绩效。
二、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,积极探索和完善联合培养的机制
与规律,加强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,服务经济社会发展。
三、示范基地有效期五年,实行“择优入选、注重绩效、定
期考核、优续劣汰”的动态管理机制,期满后根据中期检查和期
满考核结果重新公布。
四、学校要建立网站专栏,充分展示示范基地建设过程中的
学科、项目、人才、服务成果。请将网址于 4 月 10 日前报送至
省学位办。联系电话:0931-8820901。
甘肃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017 年 3 月 24 日印发